为认真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摸清我市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依公安部禁毒局有关文件精神, 2007年7月11日,五指山市公安局联合药监局、卫生局就我市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了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安宁医院五指山分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畅好农场医院以及五指山市农村药品配送中心等5家单位,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畅好农场医院等我市三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管理比较规范;此次专项检查还特别对毒麻药品,麻黄素及醋酸酐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公安局在与有关单位交流时强调,对我市大量购进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将严格按该条例进行管理;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我市公安局备案并要求建立好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台帐,以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