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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食药监[2008] 08号 海南省五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药饮片的合法购进渠道,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在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先前已转发省局《关于中药饮片实施药品GMP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五食药监[2008]01号)的同时,根据(琼食药监安[2008]11号)文件精神,在2008年1月1日后购进中药饮片时,必须要求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药品批发企业公章。否则在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知和(五食药监 [2008]1号)精神的单位,我局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查处。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市场监管 中药饮片 GMP 通知 五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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